1.流行時裝的產生取決于消費者對新款式的接受或拒絕。這個觀點與眾不同。二人認為,時裝不是由設計師、生產商、銷售商創造的,而是由“上帝”創造的。東莞工作服設計師們每個季節都推出幾百種新款式,但成功流行的不足10%。
2.流行時裝不是由價格決定的。工作服工作服的標價并不能代表其是否流行。但在研究中筆者發現,一旦一種高級時裝出現在店頭、街頭,并為人所歡迎,那么大量的仿制品就會以低廉的價格為流行推波助瀾。
3.東莞工作服的本質是演變的,但很少有真正的創新。完全的的新只有兩次,一次發生在法國大革命時期;一次發生于1947年迪奧發表的新外觀。一般來說,款式的變化是漸進式的。顧客購買工作服只是為了補充或更新現有的衣服,如果新款式與現行款式太離譜,顧客就會拒絕購買。因此,工作服企業更應關注“目前流行款式”,并以此為基礎來創新設計。
4.任何促銷努力都不能改變流行趨勢。許多生產者和經銷者試圖改變現行趨勢而推行自己的流行觀念,但幾乎沒有一次是成功的。即使是想延長一下流行時間也是白費氣力。因此,東莞工作服商人一般是該出手時就出手,該“跳樓”時就“跳樓”。